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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随着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,连花清瘟、布洛芬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相关药品销量骤增。为维护全县防疫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,进一步规范防疫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行为,严厉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对全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认真执行价格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要遵守公平、公开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守法、诚信经营,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二、坚决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。各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,切实做到价签齐全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;不得相互串通,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、过快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
三、全力保障防疫药品和用品供应。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,依法合规经营,用好自主定价权,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,保障防疫相关药品和用品的供应,全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。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销售价格,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。
四、法律责任。根据《价格法》和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;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对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囤积居奇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行为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;对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,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。
五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。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,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、垄断价格或其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,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,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,加强自身价格管理。希望全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自律,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,恪守商业道德,努力做到“信誉第一,诚信为本,文明经营”,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我县防疫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良好秩序。
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8日